深圳市东部生态产业园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

2024-01-05 15:18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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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二十九条相关要求,现将我公司今年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情况向社会公示,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
公司高度重视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作,从产生到收集、贮存、运输等全过程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要求进行管理,确保危险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。

2023年度第四季度产生次生危废废碱共278Kg,废活性炭共250Kg,活性炭已经交由处置单位处置完成。

2023年第四季度共收集HW02共6738.5Kg,HW03共880Kg,HW06共1651.6Kg,HW08共70675.8Kg,HW09共13216.5Kg,HW12共16754.1Kg,HW13共9455.5Kg,HW16共38Kg,HW17共91675Kg,HW21共18Kg,HW29共434.24Kg,HW34共647342Kg,HW35共39524.2Kg,HW49共76610.06Kg,共975013.5Kg。

所收集的危险废物均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收集并规范入库,贮存在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仓库内;2023年第三季度委外处置固体废物HW02共5632.5Kg,HW03共10Kg,HW06共2863.6Kg,HW08共38040Kg,HW09共14114.5Kg,HW12共12067.9Kg,HW13共830Kg,HW16共38Kg,HW17共63155.2Kg,HW34共614287Kg,HW35共36039.2Kg,HW49共81045Kg,共868122.9Kg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