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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二十九条相关要求,现将我公司今年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情况向社会公示,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公司高度重视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作,从产生到收集、贮存、运输等全过程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要求进行管理,确保危险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。
2024年度第一季度产生次生危废废碱共278Kg,废活性炭共250Kg,活性炭已经交由处置单位处置完成。
2024年第一季度共收集HW02共0.846T,HW03共0.468T,HW08共74.2365T,HW09共3.831T,HW12共12.093T,HW13共20.621T,HW17共97.7249T,HW29共0.1945T,HW34共698.313T,HW35共20.0315T,HW49共45.35388T,共973.71328T。
所收集的危险废物均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收集并规范入库,贮存在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仓库内;2024年第一季度委外处置固体废物HW02共2.122T,HW03共0.193T,HW06共0.262T,HW08共104.983T,HW09共0.071T,HW12共13.4892T,HW13共17.643T,HW17共96.91256T,HW21共0.042T,HW29共0.62924T,HW34共730.91T,HW35共16.0945T,HW36共1.2244T,HW49共39.5086T,共1024.0845T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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